填表说明:
1.关于(2)项目名称:填写楼盘名称或小区名称。
2.关于(3)开发企业:对应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中的土地使用权人,应准确填写企业全称。
3.关于(4)所在区和街道(乡镇):填写所在的市辖区和街道(乡镇)。
4.关于(5)具体位置:填写详细地址或四至。
5.关于(6)住宅类型:选择填写“普通商品房”“租赁型商品房”“共有产权房”“公租房”“保障性租赁住房”。
6.关于(7)土地面积: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供应面积。
7.关于(8)供地时间:填写出让合同签订日期或划拨决定书核发日期。
8.关于(9)约定开工时间: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、规定的开工日期。
9.关于(10)约定竣工时间:填写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、规定的竣工日期。
10.关于(11)建设状态:选择填写“已动工未竣工”“未动工”。
11.关于(12)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:此项只针对“已动工未竣工”的项目,“未动工”项目不需填写。核算方法为:设该地块总面积为s,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为r,已核发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的建筑面积为a,则未纳入房屋销售的土地面积=s-a/r。其中a的具体数值应根据房屋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证载面积确定。
12.各表项数量关系:(7)≥(12)。
表2. 石台县 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表
单位:公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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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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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量住宅用地总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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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动工土地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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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动工未竣工土地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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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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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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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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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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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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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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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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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5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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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5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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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2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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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:各表项数量关系(2)=(3) (4),( 708602,4)≥(5)。应根据表1填报汇总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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